以案为鉴抓安全


1月6日,金山小学党总支部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渝教安发〔2019〕29号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非法购买危险化学品的情况通报》,并以此鉴,展开“以案四说”,强化安全意识。


本次学习三个校区同步进行。首先各校区分管安全的干部向大家原原本本宣读了渝教安发〔2019〕29号文件原文,让大家了解了全市已出现的19起师生及家长非法购买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情况,知晓了个人非法购买、储存、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存在严重安全风险。随后,他们结合学校实际,提出了相应的安全管理要求,强化全体教师安全意识:一是通过班队会、家长QQ群、微信群等途径,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渝教安发〔2019〕29号文静精神,让其明白不得非法购买、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;二是进一步严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。所有化学药品必须置放在学校的实验器材室,坚持双人双锁,坚持进出库登记,确保全过程监管到位;三是进一步严格教学、实验过程管理。严禁高年级学生代替老师开展实验教学,严禁师生在实验室外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实验;四是加强日常违禁物品搜缴排查,确保学生无私自购买使用危险化学品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