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法律交朋友


法家有言:“法者,天下之程式,万事之仪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——题记


       10月15日下午,刘香含同学的爸爸作为特邀专家,为我们班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知识讲座。讲台上的刘叔叔是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位法官,也是今天的主讲人。他那浓眉方脸和炯炯明眸都显得他一身正气,威风凛凛。站在讲台上,笔挺的西装和笔直的身体似乎融为一体,像一棵壮实的白杨树。
       刘叔叔抛出一个问题:“法律是什么?”“法律是规定人们行为的法则!”“法律是安全的保障!”“法律是社会的秩序督察员!”同学们这些踊跃的发言获得了刘叔叔的大加赞扬和频频点头。
       
“法”的繁体字是“灋”。刘叔叔说,“灋”中的“水”是法律公平如水的意思,而“廌”其实是传说中用来帮助断案的一种神兽。据说,它能辨别曲直,在审理案件时,会用角去触理亏的人,真是厉害!原来在远古时代,我们智慧的祖先就已经学会了用“灋”来约束自己了。
       
刘叔叔还给我们拓展了一些与刑法有关的历史典故。例如,包公明镜高悬,断案如神却又两袖清风,一把铡刀威震天下,这便是如今刑罚的一种体现。刑法是最严厉的法律,其中最严厉的刑罚就是“死刑”。
       
“犯罪”和“犯法”是同义词吗?并不然——“犯罪”是一种巨毒,沾染上就会流血流泪,让人悔恨终身。而“犯法”,我们也许都曾在它的边缘徘徊过。犯法是犯罪的弟弟,正所谓“小时偷针,大时偷金”,小时一个不经意间的邪念,如果不加以控制和纠正,就会逐渐发展成一条不归路。
       
法律是每个人内心深处最崇高的社会准则。无论你年方几许,身处何地,都要做一个守法公民。未满十四岁的我们既然受法律的种种保护,就不能违背法律的基本内容。让我们与法律交朋友,知法、守法、护法,让法律为我们的安全保驾护航。

(供稿人:6.1班凃蔼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