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山学校宣传片及校歌MV拍摄项目比选会邀请函


各服务公司:

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比选,为“金山学校宣传片及校歌MV拍摄项目"提供服务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(一)项目名称:金山学校宣传片及校歌MV拍摄项目

(二)项目预算:人民币15万元。最高限价:人民币15万元。

(三)项目范围:金山学校宣传片及校歌MV拍摄项目清单中内容。

二、比选人基本情况

(一)比选人:重庆两江新区金山学校。

(二)比选地址:重庆两江新区金渝大道栖霞路6号。

三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
(一)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
(二)要求独立企业法人、个体工商经营者、具有本次比选货物服务生产能力的厂家或经销商等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者,其经营范围满足本次询价的要求;

(三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有充分的供应保障能力;

(四)保证货物、服务、成果的及时性,满足进度要求;

(五)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能开具办公用品专用发票;
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四、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

(一)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11590(北京时间)前,将比选申请文件单独密封,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。

(二)比选时间:202411590(北京时间)。

(三)比选地点为:金山学校云翠校区扬帆楼505室。

五、比选保证金

(一)比选保证金金额:人民币5000元。

(二)比选保证金交纳方式:现场提交现金的方式。

(三)保证金的密封和标记:比选保证金密封在一个文件密封袋中。封面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、申请人名称(加盖公章)

六、联系方式

    联系人:刘老师    联系电话:13983520173

金山学校宣传片及校歌MV拍摄项目比选文件.doc金山学校宣传片及校歌MV拍摄项目清单.xlsx